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平负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平负游戏(以下简称“单场胜平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在90分钟比赛(含伤情补时)主队与客队的胜负结果进行投注。 选择1场比赛为单场过关,选择多场比赛为多场过关。

第五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 英国足球超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 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 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7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公告4天后开始销售,每场比赛开赛前5-30分钟停止销售。

第六条 每一场比赛共有3种预测结果:

  • “3”:表示主队胜,客队负;

  • “1”:表示主队与客队平;

  • “0”:表示主队负,客队胜。

第七条 当比赛的两只球队强弱悬殊比较大时,采用让球的方式确定胜平负关系。

主队让1球:

  • “3”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大于1时,主队胜,客队负;

  • “1”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等于1时,主队与客队平;

  • “0”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小于1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1球:

  • “3”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小于1时,主队胜,客队负;

  • “1”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等于1时,主队与客队平;

  • “0”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大于1时,主队负,客队胜。

主队让2球:

  • “3”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大于2时,主队胜,客队负;

  • “1”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等于2时,主队与客队平;

  • “0”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小于2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2球:

  • “3”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小于2时,主队胜,客队负;

  • “1”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等于2时,主队与客队平;

  • “0”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大于2时,主队负,客队胜。

主队让3球:

  • “3”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大于3时,主队胜,客队负;

  • “1”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等于3时,主队与客队平;

  • “0”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小于3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3球:

  • “3”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小于3时,主队胜,客队负;

  • “1”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等于3时,主队与客队平;

  • “0”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大于3时,主队负,客队胜。

具体让球数量根据实际比赛的情况酌情而定。

第八条 购票人投注时,对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构成复式投注,单张彩票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 购买者可对“单场胜平负游戏”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九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每注2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投 注

第十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直接投注,也可利用“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一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3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场次”区、“倍投”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1种过关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单场胜平负过关游戏的过关投注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表

“场次”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预测,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投”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2”为2倍投注,选择“1”+“30”为31倍投注,选择“9”+“90”为99倍投注。

(二)销售人员按购票人填写的投注单确定投注数量和需缴纳金额,收款后打印彩票。

第十二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彩票为单场胜平负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三条 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当期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前,部分或全部场次因故发生变化,则更改相应变化场次。

(二)在当期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后,如果部分场次因故提前进行,则该场比赛销售时间相应提前结束,其余场次销售时间不变;如果部分场次因故延期,超过原定开奖时间12小时,则该场比赛在过关投注中的所有选项均视为选中,SP值按1计算,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未超过12小时的,按实际比赛结果计奖。

第四章 中 奖

第十四条 每期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公益金为销售总额的22%;发行经费为销售总额的13%。

第十五条 购票人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相一致即为中奖。如遇特别情形,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在竞猜单场胜平负游戏时,每场比赛须计算出SP值,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各竞猜场次的单注奖金。 SP=单场总投注金额/中奖彩票的总投注金额 在竞猜的n场比赛中,各场次SP值分别为SP1、SP2、SP3……SPn。

第十七条 奖金分配如下:

(一)选择单场过关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单注奖金=2元×SP×65%

(二)当选择2关及2关以上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所选场次的SP值连乘×65%。

第十八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九条 在竞猜单场胜平负游戏时,进行单场投注中,如中奖奖金低于投注本金时,按投注本金进行返奖,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

第二十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设立调节基金,由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余额以及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等三部分组成,专项用于设置特别奖,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五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二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的,在任意销售终端兑付;中奖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到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兑付。

第二十三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四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体彩中心解释。

特别备注:按照2009年正式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关于弃奖和兑奖期限的条款相应调整,其中弃奖进入公益金,兑奖期限为开奖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