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11选5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11选5(以下简称11选5)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管理中心发行和组织销售,经财政部批准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称相关省体彩机构)在所辖区域内销售。

第三条 11选5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在相关省体彩机构设置的销售网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11选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11选5是指从1-11共十一个号码中任意选择一至八个号码进行投注,一组一至八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投注号码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的投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

第七条 购买者可在相关省体彩机构设置的销售网点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对奖凭证,交购买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11选5彩票。

第八条 11选5根据投注号码个数分为“任选一”至“任选八”投注,以及“选前二”、“选前三”投注,具体规定如下:

任选一: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一个号码投注;

任选二: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两个号码投注;

任选三: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三个号码投注;

任选四: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四个号码投注;

任选五: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五个号码投注;

任选六: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六个号码投注;

任选七: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七个号码投注;

任选八:从十一个号码中任选八个号码投注。

选前二、选前三:从十一个号码中选择两个或者三个号码分别对应当期开奖号码的前两个或者前三个号码投注,具体分为:

直选投注:所选两个或者三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的前两个或者前三个号码按先后顺序一一对应投注;

组选投注:所选两个或者三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的前两个或者前三个号码不按先后顺序一一对应投注。

第九条 购买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是指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

第十条 购买者可选择复式投注、胆拖投注。复式投注是指所选号码个数超过单式投注的号码个数,所选号码可组合为每一种单式投注方式的多注彩票的投注。胆拖投注是指先选取少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的号码作为胆码(即每注彩票均包含的号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与拖码个数之和必须多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由胆码与拖码的每一种组合按单式投注方式组成多注彩票的投注。

第十一条 11选5每期销售时间为10分钟。销售期号以销售日按每期开奖顺序编排。

第十二条 11选5每期全部投注号码的可投注数量实行限量销售,若投注号码受限,则不能投注。若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退还购买者投注金额。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三条 11选5按当期销售额的59%、13%和28%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58%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四条 11选5按不同单式投注方式设奖,均为固定奖。奖金规定如下:

任选一中一:单注奖金固定为13元;

任选二中二:单注奖金固定为6元;

任选三中三:单注奖金固定为19元;

任选四中四:单注奖金固定为78元;

任选五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540元;

任选六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90元;

任选七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26元;

任选八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9元。

选前二直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30元;

选前二组选:单注奖金固定为65元;

选前三直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170元;

选前三组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95元。

第十五条 11选5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11选5设置奖池。奖池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实际中出奖金小于计提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实际中出奖金超过计提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资金补足。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机构业务费垫支。在出现业务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业务费。当奖池资金总额超过200万元时,超过部分转入调节基金。

第四章 开奖

第十七条 11选5采用专用电子开奖设备开奖,每期从1-11共十一个号码中随机依次生成五个不同号码,作为当期开奖号码。开奖号码的顺序不能颠倒。每期开奖时间为1分钟。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后,相关省体彩机构应将开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销售网点。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九条 根据购买者选择的11选5的投注号码和投注方式,与当期开奖号码按数位顺序的相符情况,确定相应的中奖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任选一中一:投注的一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的第一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二中二:投注的两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任意两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三中三:投注的三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任意三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四中四:投注的四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任意四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五中五:投注的五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六中五:投注的六个号码有任意五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七中五:投注的七个号码有任意五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八中五:投注的八个号码有任意五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即中奖。

选前二直选:投注的两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前两个号码相同且先后顺序一致,即中奖;

选前二组选:投注的两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前两个号码相同(先后顺序不限),即中奖;

选前三直选:投注的三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前三个号码相同且先后顺序一致,即中奖;

选前三组选:投注的三个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前三个号码相同(先后顺序不限),即中奖。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特别设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一条 11选5兑奖当期有效。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二条 中奖彩票为中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三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中奖者兑奖时应予配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11选5”游戏风险控制方案

一、限号投注方式与限号池设计:

根据该游戏的所有投注方式,经合并后按7种限号池进行计算,分别为任选一、任选二、任选三、任选四、任选五~八、选前二组选与直选、选前三组选与直选。

任选五~八合并限号,每投注一注将分解成相应的任选五的组合,按投注方式不同以不同的权重消耗分解后的任选五的投注许可;

选前二组选与直选合并限号,每投注一注将分解成相应的直选的组合,按投注方式不同以不同的权重消耗分解后相应的直选的投注许可;

选前三组选与直选合并限号,每投注一注将分解成相应的直选的组合,按投注方式不同以不同的权重消耗分解后相应的直选的投注许可;

二、投注许可的计算机制

1.投注许可计算公式:

11选5投注许可计算公式:

2.初始投注许可

初始投注许可是指当某种投注方式的投注数为零时,相对应的每注投注号码允许销售的最大投注注数。初始投注许可的计算方式可参见上文公式中述。

根据玩法所定义的各奖级的奖金,得出各限号池的综合单注奖金如下:

“任选一”:13元;

“任选二”:60元;

“任选三”:190元;

“任选四”:390元;

“任选五”:540元;

“任选六”:90元;

“任选七”:26元;

“任选八”:9元;

“选前二组选”:65元;

“选前二直选”:130元;

“选前三组选”:195元;

“选前三直选”:1170元;

任选一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任选二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任选三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任选四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任选五~八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选前二组选与直选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选前三组选与直选限号池的初始限赔金额为50万;合计初始限赔金额为350万。其具体设置如下:

“任选一”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38461注;

“任选二”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8333注;

“任选三”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2631注;

“任选四”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1282注;

“任选五~八”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任选五”N×540+“任选六”N×90+“任选七”N×26+“任选八”N×9≤500000;

“选前二组选与直选”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选前二组选”N×65+“选前二直选”N×130≤500000;

“选前三组选与直选”投注方式:初始限制注数为“选前三组选”N×195+“选前三直选”N×1170≤500000。

3.动态投注许可:

动态投注许可是对处于正在销售的奖期,受到销量的影响而产生变化的投注许可。动态投注许可的计算公式可参见上文所述。

三、多期票的风险控制

多期票的限号策略是只在初始投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销售多期票,多期票取消时会恢复其原来消耗掉的投注许可。